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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我女儿在徐汇民办小学读书。要休学一年。关于休学时的缴费问题,我想咨询一下上海市是否有相应规定。请见http://www.xchjw.gov.cn/jsp/common/newsdetailview.jsp?art_bh=39464 , 这是京教民[2012]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 ,里面有明确规定“第十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的,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应予退还,或经学校及学生本人(监护人)同意转入下一缴费学期(学年)。”学生有正当理由休学的时候,民办小学不应当收取学费。不知道上海市规定是怎样的?希望有明确的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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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咨询学校总务处或教育局计财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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